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

我看「讓愛傳下去」

看完了「讓愛傳下去」,在感動之餘不禁要問,真的做得到嗎?




作者把人性完美化,無論是小偷、毐犯、酒鬼,甚至冷血的律師(他說:我會告到你脫褲子)…都可以信守承諾把愛傳下去,然而現實社會的人,就真的做得到嗎?看看新聞報導上許多因為好心沒好報的事情,比方救了路倒的騎士,反而被當成肇事者告到法院,沒有見證人要如何辯解,如果因此入了冤獄要誰來給他愛?;又玻璃娃娃事件,好心的同學官司打了這麼久,其中損失的精神、人力、財力、學業還有他的社會價值觀等等又有誰來把愛傳給他?如果我們的社會是這樣的,「讓愛傳下去」就真的辦不到嗎?

老子云:無為而治。現今的人就是太有為了,才會到處起衝突,打個比方:騎著車在路上走一圈,你會看到亂停放的汽機車、滿地的垃圾、隨處可見的狗大便、檳榔渣…,製造這些髒亂的人,因自己的方便而造成無數人的不便甚至傷害,看看那些大清早出來打掃市容的清潔人員,因為撿拾路中央的寶特瓶而被酒駕的人撞死,之後造成至少兩個家庭的破碎,這也是一種「讓傷害傳下去」。因為自私,付出了多少社會成本,自己卻毫不自知,這就是現今普遍的社會現象。這樣說來,這種以直銷的方式「讓愛傳下去」真的不可行嗎?也不盡然,前面提到「無為而治」,其實,我們只要在「做」前多「想一想」就可以了,就這麼簡單。我常看到從便利商店走出來的小孩,打開手上的包裝隨手一丟便走人,完全無視隨風飄走的包裝紙,我心裡想,他十歲,會繼續這樣製造髒亂至少五十年,除非他的長輩即時糾正他,所以,我不允許我的孩子隨手丟,如果他也會這樣提醒別人,那就是「把愛傳下去」了,對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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